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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审核要求汇总

点击量:987    时间:202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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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正式启动,各省市考生一定要留意自己所在省份的报名信息,点击查看各省报名时间和入口;除了报名时间要留意之外,还有报名条件,尤其是工作年限计算和报名审核,需要社保吗?考前审核还是考后审核等,工作年限计算,以下是根据各省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公告汇总的审核相关要求。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按照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网上报名结束后,省、市两级住建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水利部门要及时到省、市两级人事领取考生上传的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等待系统在线核查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

  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查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在线核查结果返回后,报考人员须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承诺的后果;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由山西消防救援总队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资格审核对象为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人员,具体审核时间、地点、所需审核材料详见《资格审核公告》,审核结果以审核部门考试成绩公布后审核意见为准。

  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002 年后取得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学信网验证报告。

  通过网上审核人员考前不再进行现场审核。对于符合免一科和无法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需携带报名表、工作证明及本人的毕业证原件和符合免试的相关证件,需在自治区资格审核时限内到报名地区人事进行现场人工审核。

  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及执业等全过程,考试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户籍、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属地化管理要求。在核查工作中,如需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验证的,报考人员须予以配合。报名结束至考试前,核查不通过的,报名无效;考试成绩公布后,核查不通过的,成绩无效;领取资格证书后,经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属地化管理要求的,证书无效。

  对不实填报、虚假承诺、违规参考等行为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进行现场资格核查。现场核查地点:昆明市官渡区珥季路龙马段恒大城旁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咨询电话: 。

  现场核查时间:9月6日上午09:00至9月13日下午17:00(工作时间)。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诚信承诺书;(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供免试条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5)单位出具的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证明和社保证明等材料。其余考生如未接到单独通知,报名期间无需到现场核查。

  核查贯穿始终(考前、考中、考后),应试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应试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应试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完成后可继续报名。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比对可直接进行缴费的应试人员在报名期间无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撤回承诺申请的;

  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设区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现场人工核查点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并办理确认手续(联系方式及地址详见江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专题)。

  (4)已盖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科目等。所有应试人员含通过在线核验人员一并填入);

  (一)除个别“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外,其他所有相关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包括虚假承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包括“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各地消防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报本行业“考全科”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各地人社部门负责对报考“免1科”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在线.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线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查范围的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进行网上在线核查。请报考人员提前在学信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便于后期进行资格核查。4.报名材料上传。符合“免1科”报考条件的人员应上传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证书、聘书扫描件,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扫描件,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扫描件,进行在线核查。

  在线.其它身份证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上传身份证件扫描件进行在线.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数据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线.国(境)外学历、学位请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8.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报名核查流程。报考人员开始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通过“在线核查”,“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以选择报名处理方式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

  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承诺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现场核查。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报考级别为免一科的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于2021年9月7日16: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上传到报名服务平台作为辅助,并于9月6日至9月7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看各市现场核查具体安排,按要求参加现场核查。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的可直接缴费。(已经作出承诺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可免于核查。)

  2.关于上传材料的说明:上传证明材料时请仔细确认材料是否正确,显示是否清晰,以免影响报名结果

  对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对相关人员承诺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核查与监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其他各市报考人员资格核查与监管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线.在线核查。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免予核查。

  对已作出承诺,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签署承诺书后,可自动通过资格核查。

  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1)随机抽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按不低于文件规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特别是所学专业、专业年限、工作单位等信息,并对随机抽查结果做好记录及存档。

  (2)重点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例如:可通过社保信息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的工作单位、专业年限是否属实)。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撤回承诺申请的;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在线)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的(仅提供免试相关证明材料);

  陕西本次考试报名阶段实行网上核查,不再设置现场资格核查,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看核查状态,网上核查工作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其负责解释。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考前、考中、考后通过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全程资格核查。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网上在线、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相关信息数据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材料;报考级别为免一科的报考人员请上传相关材料。

  3、以下报考人员须上传达到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贵州省消防协会在2至3个工作日内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线上核查,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状态,完成后续报名流程,联系电线)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1.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到各市人事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

  2.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电子版,到各市人事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

  3.报考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证明(证书)等相关材料,由各市人事进行网上人工核查,应试人员务必于9月16日16:00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核查的报考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仍须到各市人事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

  4.应试人员上传证明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市人事可要求应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资格考试报名表》等原件到资格审核部门(见附件1)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到现场的报考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并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测温合格后方可进行资格审核。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

  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对前期未核查的上述4类合格人员进行补充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补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核查资格,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并留意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通知。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且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系统将自动核查其报名资格,通过后直接缴费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届时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即可。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3)撤回承诺申请的;(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1)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提供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任何一个学历(学位)即可;

  现场人工核查时间:9月2日—15日(工作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

  现场人工核查地址: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市八一北路,西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6办公室,)。

  资格核查。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报名资格,无需人工审核,可直接缴费。

  凡个人信息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进行人工核查,

  (1)网上提交资料适用人员范围及需要上传以下资料①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报考的人员,上传学历证书原件彩色图片;②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上传学位证书原件彩色图片;

  ③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上传认证报告原件彩色图片(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④取得军校学历的报考人员,上传电子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色图片;

  ⑤符合免试一科的报考人员,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时须上传以下三种证书任意一种,A. 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的高级工程师证书原件彩色图片;B.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彩色图片;C.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彩色图片。

  以上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上传证明资料页面。如因个人原因上传图片模糊不清或上传错误导致无法通过资格核查,后果自负。

  【提示】上传文件格式必须为“.jpg”,文件要求大于100KB,小于300KB。

  ④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报考人员、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③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符合免试一科的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三种证书任意一种,A.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的高级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B.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C.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网上在线)考生提交注册信息后,报名系统对考生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不影响报名。

  需网上上传证明材料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撤回承诺申请的。

  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由省、市两级消防救援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关注省、市两级消防救援部门网站发布的核查通知。

  根据实际情况,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撤回承诺申请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免一科”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上传资料,无需前往现场)。核查通过的,可完成报名确认,现场核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16:00。

  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和报名咨询服务(报名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非考试地点。

  (一)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将在省消防救援总队、海南省公共招聘网等门户网站上对合格人员信息进行公示。

  (二)考试合格的考生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携带以下材料到省消防救援总队进行考后报名资格核查及确认。

  1.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考试前已提交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核查的报考人员,考试后无须再次提交。

  (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核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成绩并停发证书。如有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存在不实承诺行为,其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证书无效,不诚信行为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报考人员信息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发布。)

  (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2022年2月底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2022年3月上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审查友情提醒信息。

  (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五)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线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线)。

  (六)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审查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做好我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51号)文件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涉及考务组织管理、考试实施以及报名流程、网上操作等有关问题的,由各级人事负责处理;涉及专业资格、工作年限等问题的,由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处理,各级人事配合。

  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自动核查。选择告知承诺制但未通过系统自动核查的报考人员以及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确认后由各报名点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进行线上人工核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提供相关社会保险查询渠道方式。

  现场核查时间(只针对接到核查部门电话通知的报考人员,其他人员采用在线日

  接到核查部门电话通知须进行人工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所属报名点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携带以下材料办理人工现场核查(各报名点联系方式见附表):

  (1)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除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外,还须单位在打印报名表上盖章。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原件);

  (4)申请“免一科”的报考人员还须携带:2011年12月31日前获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证书;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

  (5)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其“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报考意见。

  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并加强全面管理,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尽量方便报考人员。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报考级别为“免1科”部分科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

  。报考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审核现场时需扫描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免费申请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自行打印1份,网址: ;

  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免费申请本人学位认证报告(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网址: ;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可不提供);

  。报名服务平台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在线核查通过的,按系统提示缴费。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核查结果。

  。在线核查未通过、申请免试科目(含老考生)的报考人员,请在“现场核查”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到报名表上“核查点”指定地址接受现场核查。各市(地)“核查点”地址和咨询电话也可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主页“市地考试中心咨询方式”查询。

  各地市人事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将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的,资格证书无效。(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各地市人事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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